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5-05-08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网上直播及相关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了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教育部将于5月10日-16日开展“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为了确保我院顺利完成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开展我院“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正面宣传和引导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准确定位,着力改变“重普教、轻职教”、“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消除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和疑虑,更广泛地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发展职业教育 成就出彩人生。

2、活动时间:2015年5月第二周(10日-16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收集有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政策资料,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广泛深入的理论学习,组成政策解读和宣传的主力军,做好对广大师生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和利用好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广播、网站、微信、文化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加强典型事例的报道,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2、组织教职工收看全国启动仪式网上直播

“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将于5月10日上午10点在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网(网址:http://www.mve.edu.cn)进行直播,请系(部)组织教职工收看并摄像。

3、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各系(部)应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联合相关企业广泛开展招生就业咨询、科技知识宣传、医疗保健常识、中医义诊、汽车使用与保养知识推广、建筑装修常识、职业礼仪展示、健康卫生饮食咨询等为民服务活动。

4、开展校企对接活动

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对接活动,组织师生赴企业进行参观调研,了解企业文化、岗位环境和岗位需求等信息;召开校企合作洽谈会,就校企联合办学、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师资互聘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邀请合作企业来校举办校园招聘会或开展就业指导方面的讲座;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重点推进提升职业院校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和特聘兼职教师等工作。

四、活动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专业实际,积极加强与企业、就业单位、优秀毕业生的联系和互动,确保活动效果,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技能技术型人才社会地位的重视度和认可度。选取典型案例和精彩活动,加强正面宣传,营造重职教、重技能、重劳动的良好社会舆论,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2、各系(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总结和成果凝练。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和重视对我院职业教育的宣传,积极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指定专人负责,5月18日前以图片、动漫、视频等形式将相关活动情况、活动总结报告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鲜凌瑾,联系电话:0833-2273069、2273201,QQ:228928147。

3、本次活动相关文件报送格式及要求

(1)照片:JPG格式,最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鼓励以组图或漫画讲故事的形式体现。(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

(2)动漫、视频短片:时长5分钟以内,16:9画面比例,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或flv。

(3)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1000-1500字左右。

附件1: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网上直播及相关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